老 年 再 婚
“少年夫妻老来伴”。年轻人追求爱情,老年人也一样。丧偶或离婚的老人因为孤独更需要情感的慰藉,需要呵护安慰。老年人需要爱情,并不是什么丑事。子女不尊重老年人的感情,不同意老人再婚,无非几点原因,一是观念上的,有的子女认为父母再婚丢面子;二是经济上的,担心父母再婚后影响了自己的继承权;三是赡养关系上的,认为父母再婚后为自己增加了负担。于是,一些子女不尊重父母的情感选择,对老人再婚横加干涉,甚至虐待老人,给老人造成终身痛苦。因此,保护老人的权益,是每个人的责任,要尊重他们的感情选择。
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,《婚姻法(修正草案)》突破性地将老年人再婚问题列入其中。一是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,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,明确提出儿女干涉父母再婚是违法行为;二是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,不仅禁止子女以停止赡养相要挟的做法,也提出了老年人再婚后由自己的子女赡养的原则。
老年人再婚还是很有必要的。一是精神上的需要。老人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,面对的不再是喧嚣的机关、工厂、学校而是家,从一个社会人变成一个家庭人,和孩子子女的沟通有一定的困难,毕竟生活的时代背景不一样。现在人们都是生活在高楼大厦里,人与人的交往越来越少。老人的情感得不到释放,长期这样,会得各种疾病。其次,老人再婚也是生理的需要,中国人很忌讳谈性问题,只要老年人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,他也需要性生活。现代医学研究证实,适度的性生活,不仅可以增强肌体免疫力,同时还可以缓释心理压力,延缓衰老。谈情说爱,相依相偎,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,老年人同样需要夫妻之间的情爱,需要来自配偶的关心和体贴。老人只有身体健康,生活自理,才能得到更多的自尊。
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,愿天下的老年人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。珍惜自己不老的爱情,就是珍惜生命与健康。 ff 
再婚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有好处
老年人丧偶后,随之而来的就是精神上的痛苦,情感上的缺憾及生活上的无助。这时重新结婚便会适当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。
日本有关资料记载,丧偶的老人找到了接触对象或重新结婚时,会异口同声地说自己“返老还童了”,“皮肤光洁了”,“不再受病魔折磨了”,“生活得更有意义了”等等。在重新恋爱结婚之前曾希望早日了结残生的人,男女均为36%,而恋爱结婚之后,这一比率几乎下降到了零。这些都说明老人再婚是消除孤独感,提高生存质量的特效药,于心理健康是大有益处的。
首先,老年人重新结婚后就有人倾听诉说了。有这样一个例子:夜深人静,有一个陌生的女人打来电话说:“我恨透了我的丈夫。”“您打错电话了”,接电话的人对她说。她好象没有听见似地接着说:“我一天到晚照顾三个孩子,他还以为我在享福。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心他都不肯,自己倒天天晚上出去,说是有事,鬼才相信!”接电话的人打断她的话告诉她:“对不起,我不认识你。”“你当然不会认识我。”她说:“这些事我能对亲戚朋友讲而搞得满城风雨吗?现在我说出来了,舒服多了,谢谢你。”她挂了电话。这个女人并非犯了精神病,其实她是很清醒的,她是在用倾诉的方法来排除内心的烦恼、焦虑、苦闷忧郁。人有诸多欲望,其中“倾诉欲”在老人身上体现得更为强烈。他们倾诉的内容可能与那个打电话的女人截然不同,但形式却是一样的。他们要把心里想的吐露出来,这时作为一个忠实的听众,新老伴能够倾听他(她)的诉说,和他(她)共同追忆往事,共同分享喜怒哀乐,使他(她)在精神上得到慰藉。事实证明,积贮的烦闷忧都就象一种势能,若不释放出来,就会形成情感上的定时炸弹埋伏心间,一旦触发立即酿成大祸。所以及时地向老伴倾诉心中想说的话,就可取得内(感情)与外(刺激)的平衡。
其次,有人陪伴度日。对于再婚老人来说,新的伴侣可以为他(她)消除孤独。白天一起做些自己感兴趣而又于社会有益的事。晚上一起听音乐、看电视;夜深人静时互相体贴、抚慰。平时,关照冷暖温饱。生病时,帮助请医喂药……这样的生活多么幸福而惬意啊
! 有不少老人在谈到新婚的动机和目的时这样说:“太寂寞了,要有个伴儿”,“帮助料理家务。”总之,是想找个伴,不仅在生活上互相照顾、互相扶持,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互相沟通、互相慰藉,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和精神上的放松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都提高了。人们不仅希望活得长久,而且要活得充实、富有情趣。所以,再婚对于老年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,它能使人充分地享受人生最后阶段的快乐,愉快地度过幸福的晚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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